德泓智库丨 城市更新怎么干? 紧扣“四个下功夫”实现“四好建设”
作者:李安琪
11月21日,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对我国城市工作进行了系统性部署,标志着城市更新正式告别以大规模增量建设为特征的粗放发展阶段,转向以存量空间提质增效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周期。会议确立的“四个下功夫”方法论与“四好建设”目标体系,构建了从战略设计到实施路径的政策框架。
关键词:城市更新;四个下功夫;四好建设;城投转型;资金平衡;专项债券;
一、战略转向: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深耕的政策逻辑重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城市发展“两个转向”——城镇化从“快速增长”转向“稳定发展”,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这一顶层定调标志着延续四十年的“大拆大建”模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住建部2025年11月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将这一转向操作化,提出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其核心在于打破“项目碎片化、资金不可持续、重建轻管”的旧范式。
政策话语体系转换的背后,是城市发展底层逻辑的深刻变革。过去依赖土地财政的滚动开发模式,虽然快速拉动经济增长,但其弊端已显:地方债务攀升、房地产库存高企、文脉断裂、环境污染等问题倒逼治理体系必须转向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新路径。在此背景下,“无体检不更新”原则的确立具有里程碑意义——城市体检不再是技术动作,而是决策依据、资金入口、项目遴选的起点。这一机制将财政资金使用与真实民生需求强制挂钩,杜绝了“拍脑袋”式项目申报的空间。
二、方法论体系:“四个下功夫”构建全生命周期实施闭环
安徽芜湖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提出的“四个下功夫”,构成了城市更新从规划到治理的完整方法论链条。每一环节均对应特定的资金申报策略与合规要求。
(一)“规划”下功夫:建立“体检-更新”一体化响应机制
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是规划环节的首要原则。该机制要求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投入前,必须完成社区拥挤度、设施短板、安全隐患等“城市病”的精准识别,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的三单对应体系。从申报实操看,这意味着任何拟申请专项债券或政策性借款的项目,必须提供经省级住建部门认定的城市体检报告作为前置要件。
三级规划体系的纵向传导机制则需重点关注:专项规划定目标底线,片区策划定单元模式,实施方案定项目资金。这一架构对资金申报的直接影响在于,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上位专项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严格对齐,否则将面临省级财政、发改部门复核时的合规性质疑。实践中,部分项目因片区策划阶段未明确资金平衡模式,导致实施方案难以通过评审,根源即在于规划链条的断裂。
(二)“资金”下功夫:构建可持续投融资体系的三大支柱
解决“钱从哪来”是城市更新落地的核心痛点。当前政策框架下,“长周期、低利率”的金融产品供给成为国家层面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抓手。这一导向与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特性形成制度性匹配。
资金体系呈现三足鼎立格局:
- 第一支柱: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中,专项债券已成为城中村改造的核心资金通道。2023年全国城中村改造专项债发行规模近2600亿元,覆盖项目逾千个;2025年前七个月发行规模达573亿元,同比增长487%,政策支持力度空前。申报核心要件包括:项目纳入省级城中村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完成可研批复及环评等前期手续、收益覆盖倍数不低于1.2倍。需要注意的是,当土地出让收入占项目总收入比例超过50%时,债券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行政事业单位,这一限制对城投公司主导的项目的包装方式提出挑战。
- 第二支柱:政策性专项借款。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具有准财政属性。2024年国开行新增专项借款3817亿元,采用“市政府统借统还+市属全资国企承贷”模式。与商业银行贷款的本质区别在于,专项借款的还款来源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可在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扣还,而商业银行贷款则完全依赖项目自身现金流,政府不得提供任何担保或偿还承诺。当前市场传闻部分区域专项借款审批暂停,转为专项债模式,这一转向要求项目必须满足专项债更严格的收益自平衡要求,城投主体需重新调整资金结构。
- 第三支柱:市场化融资与金融创新。在财政性资金覆盖项目总投70%-80%后,缺口部分需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城市更新基金、资产证券化(REITs)等方式补充。值得关注的是,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突破:2025年专项债作资本金比例上限由25%提高至30%,且城市更新正式纳入支持范围。广州市已成功发行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债作资本金案例,为破解项目资本金不足难题提供了制度范本。
(三)“运营”下功夫:从工程思维到资产思维的范式转换
“投资-建设-运营-回收”闭环的建立,要求城投企业必须从“做工程”转向“做资产”。这一转变的核心在于运营前置机制:在片区策划阶段即引入招商与运营团队,根据市场需求反向定制空间功能,避免“建成即闲置”的资产沉睡风险。
社区场景运营成为新的价值增长点。城投企业应布局社区养老、托育、大食堂等民生服务赛道,通过规模化连锁经营与数字化平台统筹,形成“微利但稳定”的现金流。此类业务虽单体收益不高,但能汇聚C端流量,为后续资产证券化提供基础资产池。实践中,部分城市通过“肥瘦搭配”策略,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以停车位、充电桩、广告位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实现区域内部资金自平衡。
(四)“治理”下功夫:“一委一办一平台”的组织保障
“一委一办一平台”架构 (城市更新委员会、城市更新办公室、城市更新统筹平台)解决了跨部门协调难题。其中,城市更新统筹平台明确由城投企业承担,这一定位要求城投企业从被动承接转向主动统筹,争取通过特许经营或片区开发协议确立一级开发主体地位。
治理功夫的深化还体现在“城市管理进社区”“物业服务进家庭”等服务下沉机制,实现硬件设施与软性服务同步升级。对城投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可从传统建设业务延伸至全域物业管理(城市大管家),承接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河道环卫等一体化服务,通过政府采购与增值服务结合,拓展稳定收入来源。
三、目标层级:“四好建设”的递进逻辑与资金适配策略
“四好建设”从好房子到好城区,构成了空间尺度逐步放大、系统复杂度逐级提升的目标谱系。每一层级对应不同的资金申报策略与绩效评估重点。
- 好房子聚焦单体建筑品质提升,资金主要来源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绩效评估强调绿色建材使用率、智能安防覆盖率、适老化设施完备度等硬指标。
- 好小区延伸至小区环境完善,重点解决停车充电、加装电梯、物业管理覆盖等问题。资金申报需整合专项债与居民自筹资金,部分地区探索“物业费+增值服务费”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评估关键在于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与业委会成立比例。
- 好社区对应“完整社区”建设,要求嵌入养老托育、社区助餐、便民商业等公共服务,打造15分钟生活圈。此类项目收益来源多元化特征明显,可整合专项债、政策性借款与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专业运营商。评估核心是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与居民满意度。
- 好城区是“四好建设”的顶层目标,涉及燃气、供排水等生命线安全工程、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城市智慧化水平提升。这一层级的资金需求巨大,依赖专项债+政策性借款+市场化融资+REITs的组合拳。评估指标包括城市韧性指数、历史建筑保护率、城市大脑应用场景覆盖率等系统性指标。
四者之间存在严密的逻辑递进关系:好房子是细胞单元,好小区是功能组织,好社区是基本生命单元,好城区则是完整的生态系统。资金申报时,必须坚持单元打包、系统集成,避免单点项目游离于整体架构之外。
四、创新机制:突破传统范式的三大前沿实践
(一)容积率转移:历史保护与城市开发的利益平衡器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强度受限、收益难以平衡的典型困境, “容积率转移机制”提供了制度性解决方案。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探索容积率转移,2025年《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完善容积率转移或奖励政策”。
“上海老城厢案例”具有标杆意义:因风貌保护要求容积率需控制在1.0以内,导致住宅建筑面积损失3.75万平方米,按7万元/平方米楼面价计算,项目收益缺口巨大。市规划部门通过跨区域转移机制,将老城厢约9.75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指标转移至杨浦区合生地块,既保障老城厢改造顺利推进,又实现城市空间资源优化配置。这一机制成功的关键在于 “商住与住宅价差足以填平建设成本” ,且需经市级规划部门严格审批。
容积率转移的适用条件具备三重约束:人口基数充足、地缘优势良好、政策支持充分。对于不具备跨区域转移条件的项目,可探索 “拉高容积率”或“调低容积率打造低密度溢价产品”两种路径,但均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
(二)立体复合用地:空间价值倍增的技术路径
温州体育休闲公园项目展示了“土地空间立体分层开发”的创新实践。项目将原地面污水处理厂搬迁至半地埋全封闭设施,用地由287亩压缩至95亩,在污水处理厂屋顶上建设公园绿地,并分层植入冰雪中心、足球基地、科普展览馆等功能,通过控规调整与功能整合实现“一地多用”。
这一模式的技术关键在于“三维空间供地”:不动产登记从二维平面升级为三维立体空间,明确竖向空间范围,实现同一土地范围内地上、地下不同层次分别设立使用权。申报此类项目需在规划条件出具阶段即明确分层出让方案,并依法办理各层用地审批手续。“分层供地+功能复合”策略可大幅提升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与综合收益,特别适合市政设施上方空间再利用场景。
(三)零碳园区:绿色理念与资金申报的融合策略
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将零碳园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需满足三大硬条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资格、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单位能耗碳排放量≤0.3吨/吨标准煤。
资金保障层面,零碳园区可整合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节能降碳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企业债券等多渠道资金。对于城市更新项目而言, “绿色标签可显著提升融资成功率” 。某7.4亿元保障房项目通过全面使用绿色建材、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成功对接绿色金融债券,实现低成本融资。
需要警惕的是,绿色低碳项目并非豁免收益要求。2025年修订的3号指引明确,即使贴有“绿色”“科创”标签,募投项目净收益仍需覆盖债券利息,税后内部收益率大于零,财政补贴占比不得超过50%。政策放松的是对过高收益的要求,但“底线监管要求并未降低”。
五、前瞻布局:2026年专项债券申报策略
专项债券申报实行“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每年10月底前需完成下一年度项目集中报送。2026年申报需把握三大核心原则:“政策敏感度+项目成熟度+收益设计合理性”。
- 投向领域预判:负面清单管理下,应重点布局低空经济、银发经济、量子基建等政策“特区”,以及新能源、水利、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等传统领域。“完全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仍属禁止类,触碰红线将导致项目被直接剔除。
- 收益模式创新:探索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TOD(公共交通导向开发)等融合收益模式时,需严控土地出让收入占比。浙江某高铁新城项目因土地出让收入占比达68%被要求补充商业运营收益,最终通过增加停车费、广告位等经营性收入将土地占比降至50%以下,通过省级评审。“专项债+REITs”组合融资工具值得关注:山东高速集团类REITs项目通过专项债完成建设期融资,运营期发行REITs实现资本回收,形成资金闭环。
- 前期手续完备性:申报前必须完成可研批复、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核心手续。涉及征收拆迁项目,“模拟拆迁协议签约率需达到80%以上”,这是评审阶段验证项目成熟度的关键指标。
六、城投转型:从融资平台到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在“严控隐债”与“转型发展”双重约束下,城投企业落实“四个下功夫”需实施四维重构:
- 战略卡位层面,应积极争取成为“一委一办一平台”中的“一平台”,通过特许经营授权确立片区统筹主体地位。深度介入“检更一体”机制,在体检阶段即锁定潜力地块,从源头掌握项目主动权。
- 投融重构层面,须摒弃对财政补贴的单一依赖,构建“肥瘦搭配、自求平衡”的项目包。利用专项债长周期、低利率资金置换存量高成本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对成熟资产提前对标公募REITs发行要求,打通“投融管退”资本循环。
- 运营前置层面,推行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运营团队反向定制。布局社区服务赛道,通过数字化平台汇聚C端流量,打造稳定现金流板块。
- 治理赋能层面,依托下属物业公司拓展全域城市服务,承接背街小巷、河道环卫等一体化管理。建设城市运行监测平台,沉淀城市大数据,探索数据资产化交易新增长点。
七、结语:在确定性政策框架下寻求创新突破
当前城市更新已进入“路线清晰、规则明确”的新阶段。各级政府的核心任务在于搭建好“一委一办一平台”机制框架,城投企业的核心任务在于练好规划、资金、运营、治理的内功。
未来竞争焦点将集中于三大能力:项目策划的精准性、资金平衡的创新性、资产运营的专业性。唯有将“四好建设”落实到每一个项目细节,将每一寸存量土地更新出新价值,方能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浪潮中,实现企业转型与城市发展的同频共振。确定性政策框架下,创新空间依然存在,关键在于深刻理解规则、精准把握边界、务实推进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