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智库 | “住建领域”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要点
作者:李安琪
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三大资金渠道持续发力住建领域,成为推动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升级的核心支撑。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益导向型基建的核心融资工具
(一)政策框架与核心依据
专项债券申报严格遵循“收益自平衡、公益性优先”原则,主要政策依据包括: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明确禁投清单、资本金政策及审核机制
-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规范棚改领域债券管理
- 《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细化土地储备项目申报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明确保障房领域债券使用规则
(二)支持范围与优先方向
1、重点支持领域
- 城市更新工程:地下管网改造(供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网一体”、综合管廊建设;
- 保障性住房:存量商品房收购转化、老旧小区改造(含电梯加装)、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
- 产业配套基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算力中心配套设施;
- 合规土地储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成片开发项目。
2、禁止投向领域: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一般房地产开发、非公益性产业项目。
(二)申报核心门槛
1、收益平衡要求
需通过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金等)或项目专项收入(污水处理费、停车费等)覆盖债券本息,允许省级统筹财政补助实现区域平衡。申报时必须提交《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且中介报告需采用标准化模板简化编制。
2、合规性要件
- 纳入财政部专项债项目库,完成立项、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前期手续;
-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 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上限提升至债券总额的30%,优先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申报流程优化与时间节点

注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及河北雄安新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附件3。
(四)典型案例:荆州智慧城市管网项目
- 项目概况:总投资12.8亿元,其中专项债7.6亿元(30%用作资本金),建设5G融合强弱电管网180公里;
- 收益来源:管网特许经营权收入(年1.2亿元)+产业园区配套服务费;
- 成功关键:纳入省级“新基建示范项目库”,通过区域土地出让金溢价补充收益缺口,2024年6月获批发行。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与战略基建的政策抓手
(一)政策定位与资金规模
2024年我国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中3000亿元专项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年政策进一步扩围至地下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等领域,住建领域成为核心受益板块。(二)支持范围与重点方向
1、设备更新专项
- 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城市地下管网、老旧电梯、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升级;
- 高端设备应用: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技术装备更新
2、消费品以旧换新
- 交通设备:老旧营运货车(国四及以下)报废、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换;
- 家居消费:家电、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地方可叠加补贴政策;
3、战略安全项目
- 粮食能源安全、区域协调发展相关重大基础设施,与住建领域的城乡统筹项目形成政策衔接。
(三)申报核心要求
1、政策适配性:必须符合“两新”(新型基建、新型城镇化)战略导向,设备更新项目需采用高端化、绿色化技术(如能效2级及以上设备);
2、绩效刚性约束:需明确全生命周期绩效指标,例如设备更新项目需承诺“能耗降低率≥15%”“故障率下降30%”;
3、资金配套要求: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东部地区中央承担85%、中西部分别为90%、95%。
(四)评审与申报规范
1、分级评审机制:城市更新类项目由财政部、住建部联合评审,侧重机制创新;设备更新项目由国家发改委统筹,向成效突出地区倾斜;
2、材料核心要件:设备采购清单(含技术参数)、改造前后效益对比方案、补贴资金发放细则,严禁与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复申报。
(五)典型案例:北京石景山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 项目实施:改造50台15年以上老旧电梯,总投资1200万元,获国债补贴750万元(每台15万元);
- 创新点:采用“电梯+物联网监测”一体化方案,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 成效:2025年春节前完工,居民出行满意度从62%提升至98%,入选住建部设备更新示范案例。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性基建的直接补助渠道
(一)专项支持体系与范围
2025年首次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形成四大支持板块:

(二)申报刚性条件
1、前期手续完备性:完成审批/备案、用地规划、环评批复,投资完成比例≤70%;
2、资金落实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出具承诺函(需明确到位时限),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变相举债;
3、排他性原则:同一项目不得申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例如城市更新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专项债补助。
(三)竞争性选拔流程
1、城市更新专项选拔:省级推荐→书面评审(占比40%)→现场答辩(占比60%)→公示入围(全国不超过20个城市);
2、补助标准:东部城市8亿元/个、中部10亿元/个、西部及直辖市12亿元/个,分3年拨付。
(四)典型案例:浙江萧山广德小区改造项目
- 资金构成:总投资1.34亿元,获中央预算内投资3720万元,地方配套9704万元(撬动比例1:2.5);
- 建设内容:改造雨污管网1.9万米、新增车位896个、建设养老服务中心875㎡;
- 机制创新:建立“居民议事+按效付费”机制,污水收集率从78%提升至95%,获2025年省级示范工程。
四、三类资金的统筹运用与共性操作要点
(一)资金组合策略

互补型组合:专项债券(资本金)+ 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采购),如城市更新项目中,债券解决土建资金,国债支持智能化设备更新;
梯次型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前期启动)→ 专项债券(中期建设),如保障性住房项目先获补助完成征地,再发债券推进建设。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1、项目储备: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专项债项目需提前6个月开展收益评估;
2、绩效监控:按季度报送资金使用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市更新项目需每年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
3、监管问责:违规使用资金将被全额收回,且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财办建〔2024〕46号)。
(三)区域差异化申报重点
- 超大城市:聚焦城市更新样板区建设,突出“机制创新+科技赋能”;
- 中西部城市:侧重保障性住房、冷链物流等补短板项目,用好更高比例的中央补助;
- 产业园区所在城市:优先申报专项债支持的产业配套基建,叠加国债设备更新补贴。
五、申报策略与风险防控体系
(一)高成功率申报策略
1、项目谋划阶段
- 紧扣政策窗口期:例如城市更新专项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省级推荐;
- 强化收益设计:专项债项目可通过“基础设施+物业开发”提升收益能力(如老旧小区改造配建便民商业)。
2、材料编制阶段
- 突出政策契合性:在实施方案中专项列明“符合国办发〔2024〕52号第X条”等依据;
- 量化成效指标:用“新增停车位XXX个”“污水处理能力提升XXX万吨/日”等数据替代模糊表述。
3、部门协同阶段
建立财政、住建、发改“三部门联动机制”,提前对接省级主管部门获取评审标准。
(二)三大核心风险防控
1、债务风险:专项债项目需确保未来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覆盖本息1.2倍以上,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
2、合规风险:严格核查用地手续(如存量用地需出具闲置土地处置证明)、环评批复(涉及水源保护区的项目需专项论证);
3、绩效风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例如设备更新项目若未达能耗目标,需及时更换设备型号。
六、2025年申报政策的核心变化与应对
1、专项债管理优化:“自审自发”试点扩围、资本金比例提升至30%,试点地区可缩短申报周期2-3个月;
2、国债支持扩围:新增地下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福州已出台“居民20%+政府40%+企业40%”的成本分担模式;
3、预算内投资创新:城市更新专项实行竞争性选拔,需在申报方案中突出“可复制模式”(如存量用地盘活机制)。
应对建议:及时跟踪政策,重点关注财政部、住建部季度政策解读会,提前3个月完成项目前期手续。
结语
住建领域三类资金申报已进入“政策精准匹配+绩效刚性约束”的新阶段。项目申报需紧扣“公益性底色、市场化逻辑、创新性机制”三大原则,通过专项债解决收益性项目融资、国债支撑设备升级、预算内投资补齐民生短板,形成资金合力。
作者: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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