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智库 | 水利领域可申报的四大资金类型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其资金申报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专业性。本文基于最新政策文件与实践案例,系统梳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水利发展资金四大类资金的支持方向与申报要点。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公益性项目的市场化融资基石
(一)政策框架与支持范畴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用 “正面清单 + 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根据国办发〔2024〕52 号文件,水利项目被明确纳入正面清单,且允许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省份可用作资本金的规模上限由 25% 提升至 30%。从实践来看,专项债资金占项目资本金比例通常低于 15%,需结合项目风险承受能力科学确定。
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投向完全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等领域。水利项目申报需聚焦重大水利工程、引调水工程、中型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具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
典型支持项目类型:

(二)核心申报要点解析
1、项目成熟度要求
需完成 “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四证将扣10分。同时需提供项目预算评审报告或第三方工程预算报告(最高加5分),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开工证明(最高加5分)。在建项目因资金接续需求及更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通常优先获得支持。
2、收益自平衡机制构建
专项债券发行的核心前提是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需通过多元化收入模式拓展资金来源。根据2020-2022年100项成功案例分析,水利项目收入模式可归纳为七大类:

3、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需准备 “一案三书”,即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材料编制需确保收入来源明确合法,严禁虚增收入或添加无关收入,本息覆盖倍数须≥1.2。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基础性资金保障
(一)管理办法更新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 年发布的《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1761号)构建了全新支持体系,仅对三大类项目提供支持,其他项目转由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与2021年管理办法相比,东部地区支持比例普遍从20%-33%提升至40%-60%,显著提高了资金支持力度。
(二)分类支持标准与范围
1、蓄滞洪区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重点支持领域)
支持比例按区域差异化设定:东部地区 60%、中部 70%、西部及东北 80%。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小 (1) 型 500 万元、小 (2) 型 200 万元的总投资基数,分省份打捆下达,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
2、防洪排涝工程
涵盖江河防洪治理(支持大江大河干流及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中小河流)、重点区域排涝、海堤工程、水文基础设施等。支持比例为东部 50%、中部 60%、西部及东北 70%。
3、水生态治理工程
包括水土保持、重点水生态治理项目,支持比例东部 40%、中部 50%、西部及东北 70%。需注意建设内容不含水污染治理、水景观建设等事项。
(三)资金安排与申报要求
资金安排以直接投资为主,对经营性项目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方式。申报项目需完成审批(核准 / 备案)程序,投资建议计划报送单位需严格审查以下内容:
- 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和标准;
- 是否存在多头重复申报和超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情况;
- 项目(法人)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手续;
- 项目是否落实了除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之外的其他资金等。确保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避免执行过程中调整投资计划或形成沉淀资金。
新开工项目需前期工作成熟,在建项目需手续完备,避免资金沉淀。对于投资概算超过可研估算 10% 的项目,需重新报送可研报告。中央直属项目原则上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额安排。
三、超长期特别国债:重大工程的战略性资金补充
(一)支持领域与政策衔接
根据《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1761号),超长期特别国债主要支持新建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水库、大中型引调水工程及大型灌区改造提升等项目。

这些领域此前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或水利发展资金支持,转由国债支持后预计支持比例将提高,具体比例待后续政策明确,《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也提到“具体支持比例另行制定”。
(二)资金管理与申报要求
1、资金使用特征
采用资金直达机制,中央还本付息,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从发行批准到落地约需两个月,根据各地项目上报情况分配资金。
2、项目审核关键要素投向精准性:需契合国家战略,属于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的大事难事”。前期准备度:新开工项目原则上需完成审批(核准 / 备案)手续,优先支持已办理用地、环评、用能等手续的项目。缺少部分手续的项目,可由政府出具开工前完成手续的承诺函。建设进度要求:新建项目需当年年底前开工,在建项目进度不得超过 80%,已完工项目不予支持。资金错位安排:原则上不得与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复支持同一项目。3、审核重点清单
- 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 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
- 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与在线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
- 项目是否重复申报;
- 项目单位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申报投资是否符合支持标准;
- 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 原则上支持计划新开工、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 地方建设资金是否落实;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填报是否规范等。
四、水利发展资金:中小项目的普惠性支持渠道
(一)政策依据与实施期限
水利发展资金依据《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81号)实施,政策期限至2027年,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2025年财政部下达水利发展资金471亿元,聚焦 “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三大方向,形成精细化支持体系。
(二)核心投向与支持范围
三大核心投向:
- 水安全保障(221 亿元):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向 2024 年受灾严重地区如河南、河北倾斜)、山洪沟治理(西南山区优先),以及蓄滞洪区水闸维修、小型水库白蚁防治等安全监测工程。
- 民生水利(98 亿元):农村供水领域支持新建小型水库和引调水工程(如广东优先保障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业节水强调高效灌溉技术与计量设施配套。
- 生态与县域经济(152 亿元):聚焦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补水、幸福河湖建设及水土保持整县推进,河北等地将智慧水利、河湖生态修复列为优先方向。
支持范围:
- 1、支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的项目。
- 2、支持中型灌区建设及节水改造、小型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小型引调水)、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项目。
- 3、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淤地坝治理、河湖水系连通、水库河塘清淤、河湖管护等加强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
1、申报与实施要点:
项目主体: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国有水利企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东等地要求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且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前期准备:需完成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四川部分项目要求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明确 “省级补助 + 地方配套 + 社会资本” 的资金拼盘模式。
申报材料:需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需量化绩效目标,如新增灌溉面积、受益人口)、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部分项目要求配套比例不低于 30%)、相关证明文件(用地许可、环评批复等)。
2、创新模式与风险防控:
鼓励采用 PPP 模式(如广东支持联合体申报并要求企业自筹资金)、以工代赈(明确用工计划吸纳当地劳动力)及资金统筹(四川允许联动土地出让收益、生态补偿资金)。
绩效管理需设定三类指标:产出指标(如治理河长、供水工程数量)、效益指标(灌溉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85%)。
风险防控聚焦合规性(禁止征地移民、城市景观等支出)、资金监管(国库集中支付、专账管理)及质量管控(第三方检测验收)。
3、申报时间窗口
通常为省级项目每年10月前,中央项目需关注财政部、水利部官网通知,可通过财政部官网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专栏、水利部 “全国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地方政府 “阳光政务” 平台等政策工具获取动态。
五、资金申报协同策略与合规要点
(一)多渠道资金协同申报机制
水利项目申报需建立多资金渠道协同策略,根据项目类型与建设阶段匹配资金来源:
重大水利工程:优先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配套使用专项债资金
准公益性项目:以专项债为主,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
小型水利项目:重点申报水利发展资金,辅以地方配套
需注意中央预算内投资与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错位安排原则,避免重复申报。申报前需编制资金组合方案,明确各类资金的支持比例与使用范围。
案例学习:安徽铜陵市沿江圩区防灾减灾重点水利设施建设性治理
安徽铜陵沿江圩区防灾减灾项目的成功经验具有重要借鉴价值。该项目通过 “工程自身收入 + 经营性挖掘 + 经营性捆绑 + 特许经营” 的多元收入模式,在公益性较强的防洪领域实现了收益自平衡。其核心做法包括:利用淤砂造地产生新增耕地指标收入,将排涝设施与水养殖调蓄结合产生服务收入,捆绑河道广告与水域租赁开发经营性收益,这些做法为同类项目提供了可操作的收益平衡模板。
在申报实践中,项目主体可参照以下步骤:首先明确项目公益 – 经营性属性,匹配相应资金渠道;其次开展收益模式创新设计,挖掘工程衍生资源价值;最后强化前期工作深度,确保手续完备与申报材料质量。
(二)全流程合规管理要点
1、前期谋划阶段
对照最新政策清单(如专项债正负清单)筛选项目;开展收益测算,设计多元化收入模式;组建专业团队,提前办理 “四证” 及其他审批手续;2、材料编制阶段确保 “一案三书” 等材料逻辑自洽、数据准确;收入测算需有政策文件或合同依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需通过专业机构评审;3、申报实施阶段跟踪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申报策略;与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保持沟通;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水利项目资金申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诸多政策细节和操作要点。申报主体需深入理解各类资金的政策要求,精心谋划项目,确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以便提高申报成功率。
作者:李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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