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期特别国债视角下:2026年城市更新项目申报重点与策略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在设备更新领域已展现强劲支持力,累计支持约8400个项目,带动总投资超1万亿元。随着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首次将城市更新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并列为国家战略,超长期特别国债作为适配城市更新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特性的关键金融工具,其政策导向与申报规则成为各级政府、项目实施主体及咨询机构关注的核心。
一、政策背景:超长期特别国债与城市更新的战略契合性
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城市更新,并非短期资金补充,而是国家层面基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长远战略安全”的制度性安排,其政策逻辑可从三方面解析:
1、政策依据明确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将超长期特别国债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期限长、成本低、规模大”的资金保障,填补了传统信贷、普通债券在长期公益性项目中的支持空白。
2、规划定位核心化: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城市更新被赋予“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大核心功能,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资金特性,恰好匹配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生态修复等“见效慢、效益长”的民生类、战略类项目,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稳定器”。
3、财政导向精准化:中央财政以“三个聚焦”锚定支持方向:一是聚焦“模式创新”,鼓励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路径;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民生保障、低碳转型等领域的资金倾斜;三是聚焦“财金协同”,推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地,破解城市更新“资金单靠政府”的困境。
二、支持领域:三大重点方向的政策边界与项目特征
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城市更新的支持并非“全覆盖”,而是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与民生短板,聚焦三大核心领域,各领域项目需满足明确的政策适配性要求:

需特别注意:上述领域项目需避免“重建设、轻效益”,申报时需提供清晰的“社会效益量化分析”(如管网改造后减少内涝次数、节能改造后惠及居民户数等),这是2025年项目申报中“通过率高”的关键要素。
三、申报要求:从“合规性”到“高质量”的核心门槛
结合2025年项目申报中暴露的“前期手续缺失、资金方案不合理”等问题,2026年申报要求更强调“全流程合规”与“实施可行性”,核心门槛集中在三方面:
1、前期准备:项目库入库的“硬条件”
省市县联动的城市更新项目库将在2026年基本建成,入库项目需完成“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四项核心手续,缺一不可。2025年部分项目因“用地预审未通过”“环评报告不达标”被驳回,提示相关主体需提前对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确保手续合规性;同时,项目需纳入地方“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匹配(如老旧小区改造需对应“居住环境短板”评估数据)。
2、融资方案:多元化资金的“协同性”
超长期特别国债并非“唯一资金来源”,申报项目需设计“1+N”资金组合方案(“1”为超长期特别国债,“N”为中央补助、地方债券、社会资本等)。典型案例为安徽省广德市: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3.07亿元、中央及省级补助3318万元、非标债1.5亿元的组合,保障多个项目资金闭环。需注意:资金方案需明确各来源资金的使用比例、拨付节奏,避免“资金闲置”或“资金缺口”,2026年申报中“单一依赖国债资金”的项目将被重点核查。
3、实施机制:创新模式的“可复制性”
政策鼓励“政府引导+群众自主” “市场运作+公益导向”等创新机制,广德市“石油宿舍自主更新试点”为典型范例——通过居民自筹资金、自主决策,既降低政府财政压力,又提升居民参与度。申报项目需在方案中明确“实施主体权责”“群众参与机制”“风险应对预案”(如拆迁滞后、成本超支的解决措施),避免“重申报、轻实施”的形式主义。
四、申报策略:2026年提升通过率的三大关键动作
基于湘潭市、攀枝花市等地方实践经验,结合2025年申报问题,2026年城市更新项目申报需做好“三个提前”,提升政策适配性与申报成功率:
1、提前谋划:锚定“8-10月”关键窗口期
每年8-10月是次年项目谋划与上报的核心节点,相关主体需在此阶段完成“项目筛选—手续办理—方案编制”全流程:一是对接发改、财政部门,明确年度支持重点(如2026年可能加大“低碳建筑”领域倾斜);二是结合城市体检结果,优先选择“民生需求迫切、战略价值高”的项目(如老城区地下管网改造优先于商业地产配套项目);三是构建“规划—单元策划—项目方案”三级体系,确保项目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衔接。
2、提前补短板:规避2025年四大高频问题
2025年申报中,“前期手续缺失、政策理解滞后、填报逻辑混乱、资金方案不合理”是四大驳回原因。2026年需针对性解决:一是提前6个月启动手续办理,建立“手续办理时间表”,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二是通过地方发改委政策宣讲会、专业咨询机构解读,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如绩效目标设定需符合“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三是规范项目库填报,确保“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与立项文件一致,避免逻辑矛盾;四是邀请财务专家参与资金方案设计,确保资金来源合规、使用高效。
3、提前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
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需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机制:参考湘潭市做法,由发改委牵头,分领域召开“争资项目审核会”,提前解决部门间政策衔接问题(如用地指标与项目建设规模的匹配);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反馈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如历史遗留用地问题),避免“申报时才发现合规性漏洞”。
五、风险与资金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合规底线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已进入“精细化、绩效化”阶段,项目实施需坚守两大底线:
1、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与进度匹配
资金需严格用于申报项目建设,严禁挪用至房地产开发、一般性支出等领域;同时,需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定期提交“资金使用报告”,附工程进度照片、监理报告等佐证材料。攀枝花市“1+N+X”政策工具箱中的“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值得借鉴——对难以自平衡的公益性项目,通过“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组合支持,既保障资金合规,又提升使用效率。
2、风险防控:债务与实施双维度管控
一方面,严禁通过“违规举债、变相融资”推进项目,需在申报阶段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项目资金的匹配关系;另一方面,针对拆迁滞后、成本超支等常见风险,需制定“一项目一预案”,如建立“拆迁补偿协商机制”“成本动态监控台账”,避免项目沦为“半拉子工程”。此外,2026年将强化“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项目需设定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如“2027年底前完成50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1.2万户”),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后续资金支持挂钩。
六、结语:城市更新需坚守“系统治理”本质
超长期特别国债为城市更新提供了资金保障,但需明确:城市更新并非
“简单推倒重建”,而是通过“有机更新、系统治理”提升城市功能。2026年项目申报中,需跳出“重资金、轻规划”“重建设、轻效益”的误区,以“民生需求”为核心,以“战略适配”为导向,以“合规实施”为底线——才能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政策效能,真正实现“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的目标,为“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李安琪
联系电话:0371-6198 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