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 重磅!国家发改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通知中明确: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按照《通用大纲》进行编写,并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依据。《参考大纲》主要是在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基础上,引导企业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编写说明》是对大纲的解释和阐述。在编写、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同时借鉴和参考使用大纲及说明有关内容。
通知原文:




大纲原文: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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