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五部委】首批将设不超过20个整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发布《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按区域特点,划分为整地市级、整县级和整灌区等三类。首批在部分地区先行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率先将一定区域内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其中,整地市级试点6—8个、整县级试点6—8个、整灌区试点6个。试点建设周期3—5年。
《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工作基础好,二是建设潜力大,三是粮食产量高。在组织实施方面,项目区申报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整区域项目区建设由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于每年11月底前将项目区建设进展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地方申报由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商有关部门逐级向上申报,并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有关部门审定后,于2022年12月底前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首批申报项目区名单和实施方案文本。